網路藝術的美學疑惑
曹志漣
任何文藝大獎揭曉後,評審的觀點和得獎的作品都值得玩味。今年舊金山現代美術館舉辦的五萬美金Webby
Award,已於五月中宣佈得獎者;在閱讀評審的話以及相關報導後,不禁產生多種疑惑。
新興的網路藝術,我們應該如何去“觀看”去“審讀”﹖層次快速替換深入淺出的Flash動畫,每個檔案都以movie稱之,而我們真能用閱讀電影的美學語言來解構它﹖每部“電影”中的移動物件在Flash軟體中被稱為“symbol/象徵”,可是,我們真能把“象徵”視為象徵,進而從象徵分析出動畫的意義﹖網路藝術中的片段文字,我們可以用現成的文學理論來對付它﹖而數位影像,我們能借用繪畫和攝影的理論來切入嗎﹖面對綜合影像文字聲音的網路作品,我們真的具備了深入究竟的“語言”了嗎﹖
答案是:沒有。目前有關網路藝術作品的中外文章,多半是在介紹內容以及製作方法,至於作品的整體藝術價值,卻不多言。或許是因為網路藝術實在太新了,創作者和批評者都在摸索這個藝術的屬性:既然是新世紀的新媒體,是不是作品應該在網路的“溝通”“連線”上追求觀念的突破﹖既然網頁製作有各種靈活的手段,是否創作者非得利用以表達創意﹖同時,網路是科技發展和商業推動下的熱門媒體,創作者是否應該在作品中對科技商業提出批判﹖我們的眼光到底該著重在作品的網路性還是美學的內涵﹖我們到底想從網路藝術中找到什麼﹖
“設計”決定網頁的靈魂;當我們說到一件網路藝術作品時,也評論起“設計”的好壞。然而“設計”是“應用的”,講究的是清楚,直覺,眩目,刺激,能夠吸引網友不斷地尋找下一個可按之點,進入再進入,流連不想離去。然而,我們不會稱繪畫或者攝影為“設計”,一件網路影像藝術,如果僅是被視為“設計”,審察程式技巧的高超平庸,畫面的複雜奪目,
連線的跳躍反覆,會不會因此遺漏了作者安排的弦外之意﹖不過,話又說回來,或許目前為止西方高段的網路藝術,還沒到得意忘筌的階段,弦外本來就無音﹖
幾乎所有西方著名的網路藝術作者,都是科班出身的職業網頁設計者。用相同的技巧賺錢兼創作,是得天獨厚的好事,無可厚非;但,網路發燒不過短短幾年,放眼網海,高級的網頁設計已有固定的設計模式,譬如畫面上線條拉來拉去;熱門字體的統一使用;設計上景深、模糊清晰的玩弄;譬如一定用Flash做出的動畫電影,電影又因Flash的特性而有著類似的動態等﹣﹣用同樣的設計語言來說商業和藝術的內容,二者的面貌相同耀眼,個性也相同急躁。可不可能,一個定位清楚的網路藝術作品,它的視覺感能讓我們忘卻所有既存的設計形式,能讓我們一眼看到的是創作者想說的內容,而不僅是形式﹖
百年前攝影和電影相繼出現時,當然有思想家思考新科技藝術對人文、美學的影響;但,倒沒見到攝影家以照相科技,或者電影工作者以電影技術為主題而進行批判、嘲諷性的創作。相形之下,網路這新科技媒體,常常是網路藝術創作者的靈感泉源:程式語言的玩弄,瀏覽器的玩弄,駭客顛覆行動,版權故意剽竊等等。這些作品剛出現時,可以刺激我們對網路生態的反省,但後繼的類似藝術,就顯得形式主義了。或許,下一波的網路藝術應該嚐試超越催生出自己的網路環境,而追求用新語言進行新敘述吧﹖
舊金山現代美術館的數位藝術部
http://www.sfmoma.org/espace/espace_overview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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